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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芜中刑终字第00174号

王德东犯放火罪二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安徽省芜湖市中��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1-08-04
公开日期
2015-12-18
所属地区
安徽省芜湖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案由
放火
当事人
王德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第一百八十九条

裁判文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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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1)芜中刑终字第00174号原公诉机关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德东,男,1971年1月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因犯抢劫罪于1991年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因犯盗窃罪于2003年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因涉嫌犯放火罪于2011年5月3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芜湖市看守一所。辩护人李敏,江苏昌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戎祥伦,江苏昌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民法院审理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王德东犯放火罪一案,于2011年7月8日作出(2011)三刑初字第00035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王德东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2011年7月1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并听取辩护人意见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判认定:2010年11月30日下午4时左右,被告人王德东因对村干部处理工作的方法不满,携带一只约10升装白色塑料桶,桶内装有汽油,骑摩托车到三山街道办事处长坝村村部办公楼。王德东持油桶走上村部二楼,将汽油泼撒在楼道上和被害人刘某某办公室内(刘某某系村书记),同时也往自己身上泼撒了汽油,在场人员竭力劝阻,王德东仍用打火机点燃汽油,造成较大火势,使得村部二楼楼道及被害人办公室内的办公桌椅、天花板、窗帘���室内灯具电线和其它办公用品等物被烧毁,被害人刘某某亦被烧伤,经鉴定为轻伤。被告人王德东在事发过程中亦被烧伤。火势被在场人员和后赶到的公安民警扑灭。原判认定上述事实,有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及情况说明;书证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鉴定结论;损失物品清单;刑事判决书、释放证明;被害人刘某某陈述;证人证言;被告人王德东供述等证据予以证明。原判认为:被告人王德东因对村干部工作的方法不满,为泄私愤故意纵火焚烧村部造成人员烧伤、财物损毁,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放火罪。原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王德东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王德东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本案事发有因,导致危害后果。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王德东认罪态度��好,现在上诉人经过教育能认识到自己的放火犯罪行为,请求二审法院能够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原判认定上诉人王德东实施放火行为的上述事实及证据经原审庭审质证查实,相互印证。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上诉人王德东因对村干部工作的方法不满,为泄私愤故意纵火焚烧村部造成人员烧伤、财物损毁,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了放火罪。原判定罪准确,本院予以支持。对上诉人提出本案事发有因,才导致危害后果的上诉意见,

本院经审查认为,无论何种纠纷,上诉人都可以通过正当渠道解决,这不能成为其犯罪免责的理由,因此对该上诉理由本院不予采纳。对上诉人及辩护人提出原判认定上诉人王德东认罪态度不好,现在上诉人经过教育能认识到自己的放火犯罪行为,请求二审法院能够从轻处罚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经审查,上诉人王德东在二审期间向我院递交了悔过书并能够自愿认罪,

本院认为,上诉人王德东能够自愿认罪,有一定悔罪表现,因此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

判决如下:

一、维持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2011)三刑初字第00035号刑事判决中对上诉人王德东的定罪部分;

二、撤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2011)三刑初字第00035号刑事判决中对上诉人王德东的量刑部分;

三、原审被告人王德东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1年5月30日起至2014年11月29日止。)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吴建平

审判员  王士平

审判员  郑 丰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

书记员  强 晨附:本案适用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项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