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杭西商初字第1519号
原告:袁国祥。
委托代理人:杨雪源。
被告:叶勇。
被告:周晓艳。本院在审理原告袁国祥诉被告叶勇、周晓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袁国祥于2011年1月10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周晓艳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袁国祥申请撤回对被告周晓艳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予袁国祥撤回对周晓艳的起诉。
审 判 长 饶端洁
人民陪审员 童政一
人民陪审员 王亚然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书 记 员 黄娟芬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