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1)长执字第00064号

高某与姚某某离婚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0-12-27
公开日期
2014-12-22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1)长执字第00064号申请执行人高某与被执行人姚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2010)长民初字第204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于2010年11月3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已按民事判决书履行全部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院(2010)长民初宇第2040号民事判决节执行终结。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长  刘尚军执行员  魏 华执行员  郑 潇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杨军平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