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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绍商初字第1718号

绍兴县先奇纺织有限公司与绍兴县中赢纺织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0-12-17
公开日期
2014-08-25
所属地区
绍兴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当事人
绍兴县先奇纺织有限公司,绍兴县中赢纺织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绍兴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绍商初字第1718号

原告:绍兴县先奇纺织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9208584-9),住所地:绍兴县福全镇兴联村帽山桥头。

法定代表人:蔡才根,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何正桥,浙江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绍兴县中赢纺织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70701911),住所地:绍兴县柯岩街道信心村。

法定代表人:惠秀英,总经理。本院在审理原告绍兴县先奇纺织有限公司诉被告绍兴县中赢纺织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0年12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的请求。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绍兴县先奇纺织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绍兴县中赢纺织有限公司的起诉。案件受理费1,288元,减半收取644元,由原告负担。

代理

审判员  沈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易青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