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0)栖执字第133-1号申请执行人陈美升。被执行人尚立卫。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美升与被执行人尚立卫欠款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已自行和解,申请执行人于2010年12月13日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08)栖民一初字第2101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谢忠恒
审判员 徐福洲
审判员 王绍强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
书记员 徐国智 来源:
陈美升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0)栖执字第133-1号申请执行人陈美升。被执行人尚立卫。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美升与被执行人尚立卫欠款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已自行和解,申请执行人于2010年12月13日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08)栖民一初字第2101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谢忠恒
审判员 徐福洲
审判员 王绍强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
书记员 徐国智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