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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212执4802号

吴小剑、陈小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08-09-18
公开日期
2020-04-27
所属地区
宁波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吴小剑;陈小珍;宁波东江置业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浙0212执4802号 吴小剑、陈小珍: 关于申请执行人宁波东江置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吴小剑、陈小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通过本院的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浙0212民初2271号民事调解书[即执行案号:(2017)浙0212执4802号]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八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