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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新民初字第2300号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东大街支行与被告李庆林、被告陈敏借款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06-10-31
公开日期
2016-12-20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东大街支行,李庆林,陈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

裁判文书全文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06)新民初字第2300号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东大街支行,住所地西安市东大街107号。负责人王根荣,该行行长。委托代理人李春雷,陕西联强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李庆林,男,1964年2月8日出生,汉族,咸阳彩虹集团公司职工,住咸阳市秦都区。被告陈敏,女,1969年9月8日出生,汉族,咸阳彩虹集团公司职工。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东大街支行(以下简称中行东大街支行)与被告李庆林、被告陈敏借款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

代理

审判员晏航舰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中行东大街支行的委托代理人李春雷,被告李庆林、陈敏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中行东大街支行诉称,被告李庆林、陈敏于2002年9月30日共同向其申请贷款,其同意后于当日与两被告签订了个人汽车消费借款合同,其按约向两被告发放了借款170000无,但两被告未按约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经其催收,两被告仍未清偿借款本息,截止2006年1月16日共计拖欠其贷款本息64852.46元,要求两被告立即清偿借款本金56657.24元及截至2006年3月20日的借款利息9068.51元并支付2006年3月20日至给付之日期间的相应利息。

被告李庆林、陈敏辩称,其于2005年4月将借款本息支付给陕西圣腾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圣腾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其款项后已于2006年3月30日向原告中行东大街支行支付,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被告李庆林、陈敏系夫妻关系。2002年9月30日,被告李庆林、陈敏以被告李庆林的名义向原告中行东大街支行共同申请借款。同日,原告中行东大街支行与被告李庆林、陈敏签订了个人汽车消费借款合同一份,约定,被告李庆林、陈敏向原告中行东大街支行借款人民币170000元,借款期限为24个月,即自2002年9月30日起至2004年9月30日止,借款利率为月息4.575‰,按月结息,借款用途为用于购买发动机号为XXXXXX,车架号为XXXXXXXX,车牌号为陕DXXX**号的驰乐牌SG23160CP红色汽车,借款由原告中行东大街支行以转帐形式划入XXXXXXXXXXXXXX(汽车经销商)的帐户内,被告李庆林、陈敏采取等额本金还款法:按一个月为一个还款期,每期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贷款本金逐月逐减。如被告李庆林、陈敏未按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原告中行东大街支行有权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息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合同签订之日,原告中行东大街支行即按约向被告李庆林、陈敏发放了借款本金170000元,被告李庆林、陈敏亦开始按约履行合同义务。2006年1月16日,原告中行东大街支行向被告李庆林发出催收通知书一份,内容为:“截止2006年1月16日,你已连续拖欠8期贷款,本息共计64852.46元。请你接到通知后,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并于一周内归还逾期贷款、逾期利息64852.46元。”法庭审理期间,被告李庆林、陈敏表示其于2005年4月份已将应还借款本息全部支付给陕西圣腾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06年3月30日将其支付款项转付给原告中行东大街支行。原告中行东大街支行对此表示认可。截止2006年3月31日,被告李庆林、陈敏尚欠原告中行东大街支行逾期利息7212.97元。上述事实,有借款申请表、借款合同、借款凭证、催收通知单、李庆林贷款帐户应还款资料汇总及庭审笔录等在卷佐证。

本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依法应予保护,但被告在合同履行期内未将应还本息直接支付给原告中行东大街支行,致使还款逾期,构成违约,依约应按日息万分之二点一计算支付原告中行东大街支行逾期期间的利息。鉴于原告在起诉前已收到由陕西圣腾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转付的借款本息,其请求被告支付借款本金56657.24元及正常利息之诉讼请求,本院不再处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之规定,

判决如下:被告李庆林、陈敏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东大街支行逾期利息7212.97元。诉讼费3354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李庆林、陈敏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

审判员  晏航舰

二〇〇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书 记 员  焦 俊 关注公众号“”